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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,眾祭司啊,這誡命是給你們的。 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你們若不聽,若不放在心上,將榮耀歸給我的名,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,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;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,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。 看哪,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,把糞抹在你們臉上,就是你們祭牲[a]的糞。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出去, 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,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。我將這兩樣賜給他,使他存敬畏的心;他就敬畏我,懼怕我的名。 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,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。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,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。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,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,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。 你們卻偏離正道,使許多人在這訓誨上絆跌。你們破壞了我與利未人所立的約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百姓藐視,看為卑賤;因你們不遵守我的道,在律法上看人的情面[b]。」

百姓對 神不忠

10 我們豈不都有一位父嗎?豈不是一位 神創造了我們嗎?為何互相行詭詐,褻瀆了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? 11 猶大行事詭詐,在以色列耶路撒冷中行了可憎的事;因為猶大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殿,娶外邦神明的女子為妻。 12 凡做這事的,無論是清醒的[c]或回應的,即使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,耶和華也要將他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。

13 你們又再做這樣的事,使哭泣和嘆息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祭壇,以致耶和華不再理會那供物,也不喜歡從你們的手中收納。 14 你們還說:「這是為甚麼呢?」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年輕時所娶的妻之間作證。她雖是你的配偶,你誓約[d]的妻,你卻背棄她。 15 一個人如果還剩下一點靈性,他不會這麼做。這人在尋找甚麼呢? 神的後裔![e]當謹守你們的靈性,誰也不可背棄年輕時所娶的妻。 16 耶和華—以色列的 神說:「我恨惡休妻的事和衣服外面披上暴力的人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」

審判之日已近

17 你們用言語使耶和華厭煩,卻說:「我們在何事上使他厭煩呢?」因為你們說:「凡行惡的,耶和華看為善,並且喜愛他們;」又說:「公平的 神在哪裏呢?」

Footnotes

  1. 2.3 「祭牲」:原文是「節期」。
  2. 2.9 「在律法上看人的情面」或譯「你們的訓誨沒有使人得福」。
  3. 2.12 「清醒的」或譯「看守的」。
  4. 2.14 「誓約」與「配偶」的希伯來話發音相近。
  5. 2.15 「一個人…後裔!」或譯「 神有靈的餘力,不是只能單造一人。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願人得 神的子孫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