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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 到 你 們 信 上 所 提 的 事 , 我 說 男 不 近 女 倒 好 。

但 要 免 淫 亂 的 事 , 男 子 當 各 有 自 己 的 妻 子 ; 女 子 也 當 各 有 自 己 的 丈 夫 。

丈 夫 當 用 合 宜 之 分 待 妻 子 ; 妻 子 待 丈 夫 也 要 如 此 。

妻 子 沒 有 權 柄 主 張 自 己 的 身 子 , 乃 在 丈 夫 ; 丈 夫 也 沒 有 權 柄 主 張 自 己 的 身 子 , 乃 在 妻 子 。

夫 妻 不 可 彼 此 虧 負 , 除 非 兩 相 情 願 , 暫 時 分 房 , 為 要 專 心 禱 告 方 可 ; 以 後 仍 要 同 房 , 免 得 撒 但 趁 著 你 們 情 不 自 禁 , 引 誘 你 們 。

我 說 這 話 , 原 是 准 你 們 的 , 不 是 命 你 們 的 。

我 願 意 眾 人 像 我 一 樣 ; 只 是 各 人 領 受 神 的 恩 賜 , 一 個 是 這 樣 , 一 個 是 那 樣 。

我 對 著 沒 有 嫁 娶 的 和 寡 婦 說 , 若 他 們 常 像 我 就 好 。

倘 若 自 己 禁 止 不 住 , 就 可 以 嫁 娶 。 與 其 慾 火 攻 心 , 倒 不 如 嫁 娶 為 妙 。

10 至 於 那 已 經 嫁 娶 的 , 我 吩 咐 他 們 ; 其 實 不 是 我 吩 咐 , 乃 是 主 吩 咐 說 : 妻 子 不 可 離 開 丈 夫 ,

11 若 是 離 開 了 , 不 可 再 嫁 ,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。 丈 夫 也 不 可 離 棄 妻 子 。

12 我 對 其 餘 的 人 說 , 不 是 主 說 , : 倘 若 某 弟 兄 有 不 信 的 妻 子 , 妻 子 也 情 願 和 他 同 住 , 他 就 不 要 離 棄 妻 子 。

13 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, 丈 夫 也 情 願 和 他 同 住 , 他 就 不 要 離 棄 丈 夫 。

14 因 為 不 信 的 丈 夫 就 因 著 妻 子 成 了 聖 潔 , 並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就 因 著 丈 夫 ( 原 文 是 弟 兄 ) 成 了 聖 潔 ; 不 然 , 你 們 的 兒 女 就 不 潔 淨 , 但 如 今 他 們 是 聖 潔 的 了 。

15 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離 去 , 就 由 他 離 去 罷 ! 無 論 是 弟 兄 , 是 姐 妹 , 遇 著 這 樣 的 事 都 不 必 拘 束 。 神 召 我 們 原 是 要 我 們 和 睦 。

16 你 這 作 妻 子 的 , 怎 麼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丈 夫 呢 ? 你 這 作 丈 夫 的 , 怎 麼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妻 子 呢 ?

17 只 要 照 主 所 分 給 各 人 的 , 和 神 所 召 各 人 的 而 行 。 我 吩 咐 各 教 會 都 是 這 樣 。

18 有 人 已 受 割 禮 蒙 召 呢 , 就 不 要 廢 割 禮 ; 有 人 未 受 割 禮 蒙 召 呢 , 就 不 要 受 割 禮 。

19 受 割 禮 算 不 得 甚 麼 , 不 受 割 禮 也 算 不 得 甚 麼 , 只 要 守 神 的 誡 命 就 是 了 。

20 各 人 蒙 召 的 時 候 是 甚 麼 身 分 , 仍 要 守 住 這 身 分 。

21 你 是 作 奴 隸 蒙 召 的 麼 ? 不 要 因 此 憂 慮 ; 若 能 以 自 由 , 就 求 自 由 更 好 。

22 因 為 作 奴 僕 蒙 召 於 主 的 , 就 是 主 所 釋 放 的 人 ; 作 自 由 之 人 蒙 召 的 , 就 是 基 督 的 奴 僕 。

23 你 們 是 重 價 買 來 的 , 不 要 作 人 的 奴 僕 。

24 弟 兄 們 , 你 們 各 人 蒙 召 的 時 候 是 甚 麼 身 分 , 仍 要 在 神 面 前 守 住 這 身 分 。

25 論 到 童 身 的 人 , 我 沒 有 主 的 命 令 , 但 我 既 蒙 主 憐 恤 能 作 忠 心 的 人 , 就 把 自 己 的 意 見 告 訴 你 們 。

26 因 現 今 的 艱 難 , 據 我 看 來 , 人 不 如 守 素 安 常 才 好 。

27 你 有 妻 子 纏 著 呢 , 就 不 要 求 脫 離 ; 你 沒 有 妻 子 纏 著 呢 , 就 不 要 求 妻 子 。

28 你 若 娶 妻 , 並 不 是 犯 罪 ; 處 女 若 出 嫁 , 也 不 是 犯 罪 。 然 而 這 等 人 肉 身 必 受 苦 難 , 我 卻 願 意 你 們 免 這 苦 難 。

29 弟 兄 們 , 我 對 你 們 說 , 時 候 減 少 了 。 從 此 以 後 , 那 有 妻 子 的 , 要 像 沒 有 妻 子 ;

30 哀 哭 的 , 要 像 不 哀 哭 ; 快 樂 的 , 要 像 不 快 樂 ; 置 買 的 , 要 像 無 有 所 得 ;

31 用 世 物 的 , 要 像 不 用 世 物 , 因 為 這 世 界 的 樣 子 將 要 過 去 了 。

32 我 願 你 們 無 所 罣 慮 。 沒 有 娶 妻 的 , 是 為 主 的 事 罣 慮 , 想 怎 樣 叫 主 喜 悅 。

33 娶 了 妻 的 , 是 為 世 上 的 事 罣 慮 , 想 怎 樣 叫 妻 子 喜 悅 。

34 婦 人 和 處 女 也 有 分 別 。 沒 有 出 嫁 的 , 是 為 主 的 事 罣 慮 , 要 身 體 、 靈 魂 都 聖 潔 ; 已 經 出 嫁 的 , 是 為 世 上 的 事 罣 慮 , 想 怎 樣 叫 丈 夫 喜 悅 。

35 我 說 這 話 是 為 你 們 的 益 處 , 不 是 要 牢 籠 你 們 , 乃 是 要 叫 你 們 行 合 宜 的 事 , 得 以 殷 勤 服 事 主 , 沒 有 分 心 的 事 。

36 若 有 人 以 為 自 己 待 他 的 女 兒 不 合 宜 , 女 兒 也 過 了 年 歲 , 事 又 當 行 , 他 就 可 隨 意 辦 理 , 不 算 有 罪 , 叫 二 人 成 親 就 是 了 。

37 倘 若 人 心 裡 堅 定 , 沒 有 不 得 已 的 事 , 並 且 由 得 自 己 作 主 , 心 裡 又 決 定 了 留 下 女 兒 不 出 嫁 , 如 此 行 也 好 。

38 這 樣 看 來 , 叫 自 己 的 女 兒 出 嫁 是 好 , 不 叫 他 出 嫁 更 是 好 。

39 丈 夫 活 著 的 時 候 , 妻 子 是 被 約 束 的 ; 丈 夫 若 死 了 , 妻 子 就 可 以 自 由 , 隨 意 再 嫁 , 只 是 要 嫁 這 在 主 裡 面 的 人 。

40 然 而 按 我 的 意 見 , 若 常 守 節 更 有 福 氣 。 我 也 想 自 己 是 被 神 的 靈 感 動 了 。

论婚姻

关于你们信上所写的事,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是好的。 不过,为了避免发生淫乱的事,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。

夫妻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,过正常的夫妻生活。 妻子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丈夫才有权;丈夫也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妻子才有权。 夫妻不可亏负彼此的需要,除非双方同意,才可以暂时分房,以便专心祈祷。以后,二人仍要恢复正常的夫妻生活,免得撒旦趁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你们。 我这番话是准许你们结婚,并不是命令你们结婚。 虽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样独身,但每个人从上帝所领受的恩赐不同,有的是这样,有的是那样。

至于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,他们若能像我一样就好了。 但如果他们不能自制,就应该结婚,因为与其欲火攻心还不如结婚为好。 10 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,其实不是我吩咐,而是主吩咐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 11 若是离开了,妻子不可再嫁别人,只能与丈夫复合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

12 至于其他的人,主没有吩咐什么,但我要说,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,但乐意和他同住,他就不应离弃妻子。 13 同样,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,但乐意和她同住,她就不应离弃丈夫。 14 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圣洁了。同样,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圣洁了。否则你们的孩子就是不洁净的,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。 15 倘若不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的话,就让他离开好了。无论是弟兄或姊妹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必勉强。上帝呼召我们,原是要我们和睦相处。 16 你这做妻子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这做丈夫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
17 各人应当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,这是我对各教会的吩咐。 18 如果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,不必消除割礼;如果蒙召时没有受割礼,也不必去受割礼。 19 受不受割礼都算不得什么,最要紧的是遵行上帝的诫命。 20 各人应当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。 21 如果你蒙召时是奴隶,不必因此而烦恼。不过如果你可以获得自由,也不要放过机会。 22 因为,如果你蒙召信主时是奴隶,现在则是主的自由人;如果你蒙召时是自由人,现在则是基督的奴仆。 23 你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,不要做人的奴隶。 24 弟兄姊妹,你们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。

25 关于独身的问题,主并没有给我任何命令,但我既然深受主恩,成为祂忠心的仆人,就向你们提供一些意见。

26 鉴于目前时势艰难,我认为各人最好是安于现状。 27 已经有妻子的,就不要设法摆脱她;还没有妻子的,就不要想着结婚。 28 男婚女嫁并不是犯罪,只是有家室的人总免不了许多人生的苦恼,我是盼望你们能够免去这些苦恼。

29 弟兄们,我告诉你们,时日不多了,从今以后,那些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的; 30 哭泣的,要像不哭泣的;欢喜的,要像不欢喜的;置业的,要像一无所有的。 31 享用世界之物的,不要沉溺其中,因为现今的世界很快就要过去了。

32 我希望你们无牵无挂。未婚的男子可以专心于主的事,想着怎样讨主的喜悦。 33 但已婚的男子挂虑世上的事,想着如何取悦妻子, 34 难免分心。没有丈夫的妇女和处女可以专心于主的事,叫身体和心灵都圣洁;已婚的妇女挂虑世上的事,想着如何取悦丈夫。 35 我这样说是为了你们的好处,不是要束缚你们,是要鼓励你们做合宜的事,好叫你们殷勤、专心事奉主。

36 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,女方的年纪也够大,自己又情欲难禁,就成全他的心愿,让他们结婚吧!这并不算犯罪。 37 如果这人心里确信自己没有结婚的需要,又能自己作主,打定主意不结婚,这样做也好。 38 所以,与未婚妻完婚是对的,但不结婚则更好。

39 丈夫还活着的时候,妻子必须忠于丈夫。如果丈夫去世了,她就自由了,可以再婚,只是要嫁给信主的弟兄。 40 然而,照我的意见,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。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灵感动才说这番话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