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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備加拉太人受了迷惑

無知的加拉太人哪!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:你們受了聖靈,是因行律法呢,是因聽信福音呢?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?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?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嗎?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?

信與律法相比

那賜給你們聖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,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? 正如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。 所以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」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 10 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,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
義人必因信得生

11 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,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 12 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 13 基督既為我們受[a]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 14 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

15 弟兄們,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: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。 16 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,神並不是說「眾子孫」,指著許多人;乃是說「你那一個子孫」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 17 我是這麼說:神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 18 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神是憑著應許,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9 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?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;並且是藉天使、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 20 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做的,神卻是一位。 21 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?斷乎不是。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 22 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。

律法是福音的先聲

23 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 24 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 25 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 26 所以,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 27 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; 28 並不分猶太人、希臘人,自主的、為奴的,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。 29 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

Footnotes

  1. 加拉太書 3:13 「受」原文作「成」。

行律法与信基督

无知的加拉太人啊!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事早就像一幅画一样展现在你们眼前了。 我只想问,你们领受了圣灵是靠遵行律法呢,还是因为相信所听见的福音呢? 你们既然靠圣灵开始了基督徒的生活,现在却想靠肉体达到纯全吗?你们就这么无知吗? 你们受了许多苦,难道都是徒然的吗?都白受了吗? 上帝将圣灵赐给你们又在你们中间行神迹,是因为你们遵行律法呢,还是因为你们相信所听到的福音呢?

圣经上说:“亚伯拉罕信上帝,就被算为义人。” 因此,你们要明白,那些信上帝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 圣经早就指明,上帝要叫外族人因信而被称为义人,祂预先将福音传给亚伯拉罕,说:“万国必因你而蒙福。” 所以那些信上帝的人必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到祝福。

10 凡以遵行律法为本的人都在咒诅之下,因为圣经上说:“凡不遵行律法书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诅。” 11 非常明显,没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人,因为圣经上说:“义人必靠信心而活。” 12 律法却不是以信心为本,而是说:“遵行的人必存活。”

13 但基督替我们受了咒诅,从而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,因为圣经上说:“凡挂在木头上的人都是受咒诅的。” 14 这样,赐给亚伯拉罕的祝福可以借着基督耶稣临到外族人,使我们也可以借着信得到上帝应许赐给我们的圣灵。

律法与应许

15 弟兄姊妹,我举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。世人的合约一经双方签订之后,就不能作废,也不能加添。 16 上帝曾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赐下应许,不过这里没有说“后裔们”——指许多人,而是说“你的后裔”——指一个人,就是基督。 17 我的意思是:四百三十年后颁布的律法不会废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约,以致应许落空。 18 倘若我们是靠守律法去承受产业,我们就不是倚靠上帝的应许。但上帝是凭应许把产业赐给了亚伯拉罕。

19 那么,为什么会有律法呢?律法是为了使人知罪而颁布的,等那位承受应许的后裔来到后,律法的任务就完成了。律法是通过天使交给一位中间人颁布的。 20 中间人代表双方,但上帝则单方面赐下应许。

21 这样看来,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应许是否互相矛盾呢?当然不是!如果赐下的律法能带给人生命,人就可以靠律法成为义人了。 22 但圣经说万物都在罪的权势下,为要使那些相信的人因为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应许[a]

23 信耶稣的时代[b]还没有来临以前,律法暂时监管我们。等到信耶稣之道显明出来后,律法就不再监管我们。 24 因此,律法是我们的监护人,负责引领我们归向基督,使我们可以因信而被称为义人。 25 现在信耶稣的时代已经来临,我们不再受律法监管。 26 你们都借着信基督耶稣而成为上帝的儿女, 27 因为你们受洗归入基督就是披戴基督[c] 28 从此不再分犹太人和希腊人,自由人和奴隶,男人和女人,因为你们都在基督耶稣里合而为一了。 29 你们若属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都是照着上帝的应许承受产业的人。

Footnotes

  1. 3:22 因为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应许”或译“因为耶稣基督的信实而得到应许”。
  2. 3:23 信耶稣的时代”希腊文是“信心”,下同25节。
  3. 3:27 披戴基督”是个隐喻,主要的意思是“像基督”,象征有基督的生命与品格。

行律法與信基督

無知的加拉太人啊!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事早就像一幅畫一樣展現在你們眼前了。 我只想問,你們領受了聖靈是靠遵行律法呢,還是因為相信所聽見的福音呢? 你們既然靠聖靈開始了基督徒的生活,現在卻想靠肉體達到純全嗎?你們就這麼無知嗎? 你們受了許多苦,難道都是徒然的嗎?都白受了嗎? 上帝將聖靈賜給你們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,是因為你們遵行律法呢,還是因為你們相信所聽到的福音呢?

聖經上說:「亞伯拉罕信上帝,就被算為義人。」 因此,你們要明白,那些信上帝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 聖經早就指明,上帝要叫外族人因信而被稱為義人,祂預先將福音傳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必因你而蒙福。」 所以那些信上帝的人必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到祝福。

10 凡以遵行律法為本的人都在咒詛之下,因為聖經上說:「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詛。」 11 非常明顯,沒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人,因為聖經上說:「義人必靠信心而活。」 12 律法卻不是以信心為本,而是說:「遵行的人必存活。」

13 但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,從而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,因為聖經上說:「凡掛在木頭上的人都是受咒詛的。」 14 這樣,賜給亞伯拉罕的祝福可以藉著基督耶穌臨到外族人,使我們也可以藉著信得到上帝應許賜給我們的聖靈。

律法與應許

15 弟兄姊妹,我舉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。世人的合約一經雙方簽訂之後,就不能作廢,也不能加添。 16 上帝曾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賜下應許,不過這裡沒有說「後裔們」——指許多人,而是說「你的後裔」——指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 17 我的意思是: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,以致應許落空。 18 倘若我們是靠守律法去承受產業,我們就不是倚靠上帝的應許。但上帝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了亞伯拉罕。

19 那麼,為什麼會有律法呢?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而頒佈的,等那位承受應許的後裔來到後,律法的任務就完成了。律法是通過天使交給一位中間人頒佈的。 20 中間人代表雙方,但上帝則單方面賜下應許。

21 這樣看來,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應許是否互相矛盾呢?當然不是!如果賜下的律法能帶給人生命,人就可以靠律法成為義人了。 22 但聖經說萬物都在罪的權勢下,爲要使那些相信的人因爲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應許[a]

23 信耶穌的時代[b]還沒有來臨以前,律法暫時監管我們。等到信耶穌之道顯明出來後,律法就不再監管我們。 24 因此,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,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,使我們可以因信而被稱為義人。 25 現在信耶穌的時代已經來臨,我們不再受律法監管。 26 你們都藉著信基督耶穌而成為上帝的兒女, 27 因為你們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披戴基督[c] 28 從此不再分猶太人和希臘人,自由人和奴隸,男人和女人,因為你們都在基督耶穌裡合而為一了。 29 你們若屬於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都是照著上帝的應許承受產業的人。

Footnotes

  1. 3·22 因爲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應許」或譯「因爲耶稣基督的信實而得到應許」。
  2. 3·23 信耶穌的時代」希臘文是「信心」,下同25節。
  3. 3·27 披戴基督」是個隱喻,主要的意思是「像基督」,象徵有基督的生命與品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