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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路撒冷的罪惡和救贖

禍哉,這欺壓的城!
悖逆,污穢,
不聽從命令,
不領受訓誨,
不倚靠耶和華,
不親近它的 神。
其中的領袖是咆哮的獅子,
審判官是晚上[a]的野狼,
不留一點到早晨。
它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,
祭司褻瀆聖所,強解律法。
耶和華在它中間是公義的,
斷不做非義的事,
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,無日不然;
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。

「我已經除滅列國,
使他們的城樓荒廢。
我使他們街道荒涼,
無人經過;
他們的城鎮毀壞,
沒有人,沒有居民。
我說:『只要你敬畏我,
領受訓誨;
其住處就不會照我原先所定的被剪除[b]。』
然而,他們從早起來就在各樣事上敗壞自己。

「你們要等候我,
直到我興起擄掠[c]的日子;
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邦,聚集列國,
將我的惱怒,我一切的烈怒,都傾倒在它們身上。
我妒忌的火必燒滅全地。
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
「那時,我要改變萬民,
使他們有清潔的嘴唇,
好求告耶和華的名,
同心合意事奉我。
10 那些向我祈求的,
我所分散的子民[d]
必從古實河的那一邊,
獻供物給我。

11 「當那日,你必不再因一切得罪我的事蒙羞,
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狂喜高傲的人,
在我的聖山上你也不再狂傲。
12 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百姓,
他們必投靠耶和華的名。
13 以色列的餘民必不行惡,
不說謊,口中沒有詭詐的舌頭;
他們吃喝躺臥,
無人使他們驚嚇。」

歡樂之歌

14 錫安[e]哪,應當歌唱!
以色列啊,應當歡呼!
耶路撒冷[f]啊,應當滿心歡喜快樂!
15 耶和華已經免去對你的審判,
趕出你的仇敵。
以色列的王—耶和華在你中間;
你必不再懼怕災禍。
16 當那日,必有話對耶路撒冷說:
「不要懼怕!
錫安哪,不要手軟!
17 耶和華—你的 神在你中間
大有能力,施行拯救。
他必因你歡欣喜樂,
他在愛中靜默,
且因你而喜樂歡呼。
18 我要聚集那些因無節期而愁煩的人,
他們曾遠離你,
是你的重擔和羞辱[g]
19 那時,看哪,我必對付所有苦待你的人,
拯救瘸腿的,召集被趕出的;
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,
我必使他們得稱讚,享名聲。
20 那時,我必領你們回來,召集你們;
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,
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享名聲,得稱讚;
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

Footnotes

  1. 3.3 「晚上」:七十士譯本是「阿拉伯」。
  2. 3.7 「其住處…被剪除」:七十士譯本是「你們就不會從它眼中被剪除,我要徹底地報復它」。
  3. 3.8 「擄掠」:七十士譯本和其他古譯本是「作證」。
  4. 3.10 「子民」:原文是「女兒」。
  5. 3.14 「錫安」:原文直譯「錫安女子」。
  6. 3.14 「耶路撒冷」:原文是「耶路撒冷女子」。
  7. 3.18 「是你的…羞辱」:原文是「是它的重擔和羞辱」;七十士譯本是「哀哉,誰使它受到羞辱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