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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 是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神 所 吩 咐 教 訓 你 們 的 誡 命 、 律 例 、 典 章 , 使 你 們 在 所 要 過 去 得 為 業 的 地 上 遵 行 ,

好 叫 你 和 你 子 子 孫 孫 一 生 敬 畏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, 謹 守 他 的 一 切 律 例 誡 命 , 就 是 我 所 吩 咐 你 的 , 使 你 的 日 子 得 以 長 久 。

以 色 列 阿 , 你 要 聽 , 要 謹 守 遵 行 , 使 你 可 以 在 那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得 以 享 福 , 人 數 極 其 增 多 , 正 如 耶 和 華 ─ 你 列 祖 的 神 所 應 許 你 的 。

以 色 列 阿 , 你 要 聽 ! 耶 和 華 ─ 我 們 神 是 獨 一 的 主 。

你 要 盡 心 、 盡 性 、 盡 力 愛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。

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的 話 都 要 記 在 心 上 ,

也 要 殷 勤 教 訓 你 的 兒 女 。 無 論 你 坐 在 家 裡 , 行 在 路 上 , 躺 下 , 起 來 , 都 要 談 論 。

也 要 繫 在 手 上 為 記 號 , 戴 在 額 上 為 經 文 ;

又 要 寫 在 你 房 屋 的 門 框 上 , 並 你 的 城 門 上 。

10 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領 你 進 他 向 你 列 祖 亞 伯 拉 罕 、 以 撒 、 雅 各 起 誓 應 許 給 你 的 地 。 那 裡 有 城 邑 , 又 大 又 美 , 非 你 所 建 造 的 ;

11 有 房 屋 , 裝 滿 各 樣 美 物 , 非 你 所 裝 滿 的 ; 有 鑿 成 的 水 井 , 非 你 所 鑿 成 的 ; 還 有 葡 萄 園 、 橄 欖 園 , 非 你 所 栽 種 的 ; 你 吃 了 而 且 飽 足 。

12 那 時 你 要 謹 慎 , 免 得 你 忘 記 將 你 從 埃 及 地 、 為 奴 之 家 領 出 來 的 耶 和 華 。

13 你 要 敬 畏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, 事 奉 他 , 指 著 他 的 名 起 誓 。

14 不 可 隨 從 別 神 , 就 是 你 們 四 圍 國 民 的 神 ;

15 因 為 在 你 們 中 間 的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是 忌 邪 的 神 , 惟 恐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的 怒 氣 向 你 發 作 , 就 把 你 從 地 上 除 滅 。

16 你 們 不 可 試 探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, 像 你 們 在 瑪 撒 那 樣 試 探 他 。

17 要 留 意 遵 守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神 所 吩 咐 的 誡 命 、 法 度 、 律 例 。

18 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、 看 為 善 的 , 你 都 要 遵 行 , 使 你 可 以 享 福 , 並 可 以 進 去 得 耶 和 華 向 你 列 祖 起 誓 應 許 的 那 美 地 ,

19 照 耶 和 華 所 說 的 , 從 你 面 前 攆 出 你 的 一 切 仇 敵 。

20 日 後 , 你 的 兒 子 問 你 說 : 耶 和 華 ─ 我 們 神 吩 咐 你 們 的 這 些 法 度 、 律 例 、 典 章 是 甚 麼 意 思 呢 ?

21 你 就 告 訴 你 的 兒 子 說 : 我 們 在 埃 及 作 過 法 老 的 奴 僕 ; 耶 和 華 用 大 能 的 手 將 我 們 從 埃 及 領 出 來 ,

22 在 我 們 眼 前 , 將 重 大 可 怕 的 神 蹟 奇 事 施 行 在 埃 及 地 和 法 老 並 他 全 家 的 身 上 ,

23 將 我 們 從 那 裡 領 出 來 , 要 領 我 們 進 入 他 向 我 們 列 祖 起 誓 應 許 之 地 , 把 這 地 賜 給 我 們 。

24 耶 和 華 又 吩 咐 我 們 遵 行 這 一 切 律 例 , 要 敬 畏 耶 和 華 ─ 我 們 的 神 , 使 我 們 常 得 好 處 , 蒙 他 保 全 我 們 的 生 命 , 像 今 日 一 樣 。

25 我 們 若 照 耶 和 華 ─ 我 們 神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誡 命 謹 守 遵 行 , 這 就 是 我 們 的 義 了 。